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派遣,但必須在《報到證》上注明,在規定時間內無接收單位的,由學校將其檔案,戶口關系轉至生源所在地,自謀職業。學校依據畢業生提供的畢業去向有效證明(就業協議書、錄取通知書或調檔函)以及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注冊信息(注冊辦法另行通知)形成就業方案,經報省就業主管部門審批后,核發就業報到證。升學、緩派的畢業生不發放報到證;簽約后不確定能否升學被錄取的,根據個人意愿直接派至用人單位或錄取學校;未簽約的非師范類畢業生派至生源地地市人社局;未簽約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派至生源地地市教育局、專科生派回生源地縣市教育局,由當地教育局組織考核錄用或自主擇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