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單位、各部門:
經研究決定,現將2016年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時間安排
1.學生放假時間。學生1月9日考試結束即可離校。2月26日(周五)報到注冊,2月29日正式上課。學生補考工作由教務處另行安排。學生離校、返校由學生處統一組織,學生因故不能按時返校,應按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。
2.教職工放假時間。1月18日放假(1月16日、17日正常公休)。2月26日(周五)全體教職工報到上班。
二、有關具體要求
1.各單位、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、糾正“四風”的自覺性和堅定性,嚴格執行上級和學院的有關規定,堅決杜絕春節期間公款送節禮、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,確保度過一個歡樂祥和、風清氣正的節日。
2.各單位、各部門要切實提高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意識,放假前要認真組織一次安全工作大檢查,按照有關工作要求,切實做好寒假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。學生處要會同各系在學生離校前對學生開展預防交通事故、食物中毒和反邪教、反傳銷以及防搶劫、防盜竊、防詐騙的安全專題教育,增強學生安全意識、提高自防自救能力;針對寒假期間學生外出打工和參加社會實踐較多的情況,重點教育學生通過正規渠道或職業中介機構尋找就業機會,注意甄別各類信息,防止上當受騙。
3.寒假期間,各單位、各部門要利用時間集中的優勢,有計劃的組織教職工開展學習活動;有工作任務的單位和個人要切實提高責任意識,按照有關工作要求,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保質保量完成。
4.安全保衛處要加強門衛管理,嚴格外來人員、車輛出入校園登記查驗制度;認真做好教學樓、圖書行政樓、公寓區等重點區域的治安巡邏,嚴防盜竊、火災等各類安全事件、事故發生;總務處要安排好值班車輛,及時關注氣象信息,切實做好低溫、雨雪等天氣的預防和應對工作。
5.嚴格落實領導在校帶班、干部值班制度。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,認真履行職責,保證通訊暢通,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;要完善并切實落實節假日期間的應急預案,遇有緊急、重要事項或重大突發事件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報告,并及時妥善處理;要認真執行請假、銷假制度。寒假期間,各單位、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離濟外出必須按規定執行請假、報備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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